近日在台灣政壇引起重大爭議的CECA, 到底要不要列入第三次江陳會的議題中,政府又不同調了。2月18日的新聞中,江丙坤說在第三次會談中不簽,但是到了2月24的新聞,高孔廉卻說CECA簽署可列入會談,顯然這個政策的推動,一方面要面對中國的壓力,另一方面反對黨又擺出不公投就反對到底的態度,顯然進退兩難了。
先來回憶一下前幾天高孔廉的混蛋名言:
中國近日也有了正式回應,國台辦的記者會中,發言人說 “台灣有人聲稱,兩岸簽訂經濟綜合性的協議會損害台灣民眾的利益,這種說法是有意誤導視聽。我們說,經濟就是經濟,沒有必要做過多的政治解讀。”面對記者的持續追問,乾脆直接宣布記者會結束。
如果是個純經濟的議題,就不用涉機政府對政府的談判,也沒有簽約不簽約的問題。但是台灣和中國的政府,都刻意迴避政治面的聯想,但是處理手法卻是處處見政治。台灣參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何以唯有透過中國﹖這是政治還是經濟﹖
簽署CECA,到底是誰得到利益?誰的利益會因此受到犧牲?台灣的主權又會受到什麼樣的影響?以上這幾個問題,都是政府必須先說明清楚的。如果真的如同宣傳所說的好處多多,共創雙贏,不禁又讓人想起吃狗屎經濟學這個中國人發明的經濟學笑話。既然馬政府說名稱不重要,就來命名為吃狗屎協議,雙方交換狗屎,帶回去給胡錦濤和馬英九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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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一死罰」ECFA_國民黨賣掉台灣主權的陰謀
ECFA的正確讀音 應該比照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的讀音:
E 的台語諧音為台語「統一」的「一」
C 的台語諧音讀作台語「生死」的「死」
Fa 合併讀成一個音:台語「處罰」的「罰」
也就是說
ECFA的正確台語諧音叫做「一死罰」
台灣和中國簽署了「一死罰」ECFA
則台灣在法理上正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中國正式統一台灣)
台灣失去主權、人權、經濟等所有方面的自主權
簡單的講
和中國簽署「一死罰」ECFA,台灣只有死路一條
馬英九應先履行競選政見__和美國先簽FTA或CECA (註一)
再依據台灣和美國簽署FTA或CECA的經驗
作為台灣和其他國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 類似協定 的依據(註二)
如果台灣人民 不事先 積極 主動 審查FTA或CECA的細節
反而是 消極地 放任 中國國民黨 擅自與中國 在「一個中國」框架下 簽署 「一死罰」ECFA
那麼「一死罰」ECFA將成為 對 消極怠惰台灣人民自己 的最嚴厲的處罰
台灣將成為中國的一部分,陷入萬劫不復的悲慘地步
註一:
馬蕭政見:
http://2008.ma19.net/files/ma-policy4you/pdf/diplomacy.pdf
第三頁,第一行與第二行:
「……我們希望和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 或《綜合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CECA)。」
另參閱 自由電子報「和中國簽CECA 不是馬英九的政見」一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5/today-o1.htm
註二:
馬蕭政見:
http://2008.ma19.net/files/ma-policy4you/pdf/diplomacy.pdf
第三頁,第二段:
「……我們希望與日本早日協商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第三頁,第三段:
「……我們肯定並重視東南亞國協迄今的成就,希望將來能分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最後達成「東協 10+3+1」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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