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國國台辦召開記者會,針對台灣檢出含毒奶精的事,發言人李維一說,產品主要成分是葡萄糖漿,沒添加三聚氰胺必要,也未檢測出,否認台灣檢測結果。
結果在同一天晚上,衛生署做了一件驚人的決定,決議比照全球唯一的香港作法,放寬三聚氰胺檢驗標準,將原本不能檢出放寬為「上限二點五ppm」,因此原先檢驗不合標準的汎昇公司、六和公司的食品原料卻因低於二點五ppm而就地合法,但所製成的相關食品,部分已下架甚至銷毀,該怎麼辦?衛生署未置一詞。
針對檢驗標準,我們來對照一下各國的做法:
國家 | 產品類別 | 檢驗標準 |
美國 | 食品 | 不得檢出 |
香港 | 乳品以外食品 | 2.5ppm |
香港 | 乳品 | 1ppm |
中國 | 飼料 | 2ppm |
中國 | 嬰兒奶粉 | 15ppm |
台灣 | 食品 | 不得檢出 -> 2.5ppm |
維基百科和衛生署對於三聚氰胺的定義:
三聚氰胺from維基:具毒性,不可用於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
三聚氰胺from衛生署:
它是一種白色化工原料,無味、略溶於水,可溶於酒精、甲醇
常用於製造美耐皿餐具、建材、塗料等,不可用於食品或食品添加物
因此不論檢驗標準為何,它並不是一種可以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
中國對香港有絕對的主權,但是對台灣並沒有,到底是受了什麼壓力要如此做,應該是高宗痛應該與狐緊掏熱線後所受的壓力吧!
政府擺明標準就是人不如豬,針對這種把你當人看的惡劣做法,也有網友建議以下幾種配套措施:
- 應該開放人民毆打官員,並參考國際傷害檢驗設定標準,每人不得毆打官員超過2拳
- 民眾要抗議就一起上街頭,叫官員斬雞頭.喝奶喝到腦長瘤.....方善罷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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