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三十八歲的蔡陸軍經常在網路發表文章,爭取中國大陸民主。二零零三年二月,他被中國國家安全局帶走,同年三月遭公安正式逮捕。
同年九月,河北省石家莊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判處蔡陸軍有期徒刑三年;去年蔡陸軍出獄。
蔡陸軍於八月五日在南方澳大陸漁工岸置中心,透過台灣人權促進會以電話向台灣方面表達希望尋求政治庇護。
他指出,台灣方面得知後,經協調,由漁業署、海巡署依相關法令辦理,並由相關機關查詢蔡陸軍背景。針對這類尋求政治庇護的案例,未來如果對蔡陸軍情況查證屬實,通常檢方會決定以不起訴處分。
蔡陸軍:我為甚麼要逃離中國大陸?作者﹕蔡陸軍
中國大陸,這裡有我的故鄉,這裡有我的親人們,這裡有我的學生時代,這裡有我生存了38年的一切的一起,是我魂牽夢繞的樂園,可是,我最終不得不含淚離開!
為信仰
我最早對中共這個組織產生懷疑,是在中學時代。那時學到近代史,覺得中共認賊作父而抱著那個剛剛侵佔中國二百多萬平方公里土地、殘殺我百姓無數的蘇俄的大腿,對內搞武裝暴亂的行為有問題,但,那時終歸還是個十幾歲的孩子而已,可是,這段歷史在我心裏留下很深的印象。
隨著一九八九年六四血桉的發生,使我對獨裁專制的中共徹底失望,指望它們為老百姓謀福利,簡直是癡人夢想!在經過艱難的選擇後辭職,去找一條自己的路。
隨著對外接觸面的擴大,隨著信息獲得方式的拓展,逐漸認識到危害中國的根本就是那一黨獨裁專制制度。
在思想成長時期,閱讀了大量的憲政民主書籍,逐漸建立了自己的世界觀和信仰體系。
看到中共對中國民主黨和法輪功的殘酷鎮壓,使我更清楚的認識到了中共的卑鄙無恥和兇殘。隨著互聯網在中國大陸的發展和興起,開始在互聯網上發表一些自己對時政的看法。
作為人,就該有做人的資格和做人的尊嚴,而中共卻無處不在的肆意踐踏之。我把自己寫作當作一種爭取做人資格和做人尊嚴的行為,以筆為刀,抨擊中共一黨獨裁專制。
2003年元旦,看到一女大學生因撰寫諷刺時政的文字而遭遇抓捕的消息後,經過一番思量,終於忍不住使用真名在網上呼籲《是被殺一儆百嚇死?還是勇敢的站起來?》、《民主論壇的目的何在?》等文字。
2003年2月21日被中共抓捕,以煽動顛覆政權之名義判刑三年。
我認為,無論中共多麼窮兇極惡,作為人就要去爭取做人的資格和尊嚴,否則,人的生命意義又何在呢?
為父母
我入獄後,我的年邁的父母,幾乎每個星期都要去探望,雖然見不到面只是留下幾行文字。我的母親對我說:「作為中國人,我理解你,作為母親,我心痛你!」身為人子,雖很感動但也倍感不安。出獄後,看到父母明顯蒼老很多很多,每每看著我,總是一種慾言又止的神態,讓我羞愧難當。無奈之下,出獄不到一個多月遠走上海,希望可以逃避。
當我又寫了點甚麼的時候,接到老爸的電話:「你有自己的信仰和信念,我不反對,但,你要考慮你媽媽是否能承受住你再次被捕入獄!」我無語。
作為踐行憲法權利、爭取做人資格做人尊嚴的我認為我的行為是正當的,但,因此讓體弱多病的父母整日生活在恐懼之中,實在是我無法面對的。
為朋友
李笠農先生(思想犯、思想販、西郭先生)是我在網絡中結識的最讓我敬佩的人,他淵博的知識、慷慨激昂的鬥志,使我受益匪淺。但他長期的在網絡中透支生命,英年早逝。在中共獨裁專制體制下,他沒能看到自己的網絡文集的出版,即使他去世後,雖然經過好友的多方努力也未能如願。
還政於民以杜貪官;還兵於國以絕強權;還商於市以增民富;還實於史以誡萬年。
李笠農先生的這四句話,精闢地導出了中國大陸時弊的根本!
對先生的最好的紀念就是使他的思想傳播的更廣更遠,完成先生未了的心願,使他的網絡文集《西郭先生「歪理邪說」集》得以出版,讓更多的人可以看到他深刻的文字、精闢的論述。
為自己
出獄後,多次遭遇警方的騷擾,幾次搬家躲避,讓人哭笑不得。雖然在中共的具結悔過可以回家不認罪將坐牢的威脅下,我毅然決然的選擇了維護自己做人的尊嚴,但我也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我也有七情六慾,我也渴望免於恐懼的生活。
2007年3月8日,申請旅行護照被中共當局拒絕,並且限製出境還沒有期限。無論從任何角度講,我都不能讓它們將我困死,我必須要抗爭,我必須要逃離它們的魔爪去尋找我的歸宿。
台灣人,在經歷的長期的抗爭後,終於迎來了憲政民主社會,每一個人都真正的成為了自己的主人,成為中國人走在最前列的一批人。她們就是全中國人的燈塔,她們就是全中國人的方向,她們就是全中國人的目標。
作為人,就應該有做人的資格和尊嚴,不可能靠當權者的施捨,只有像台灣人那樣,為自己的尊嚴打拼!
在萬般無奈的情形下,在無法解決、無法迴避的狀況下,為了信仰、為了家人、為了朋友、為了自己,逃離中國大陸這片生我養我的土地,奔向民主自由的世界!雖然這個決心很難下,但我堅信我的選擇是正確的,時間會來為我做證明!
自由世界,我來了!即使路途上艱辛萬苦,即使路途上有生命危險,我也義無反顧的奔來了!
蔡陸軍
2007年7月22日
2007年8月23日 星期四
2007年8月21日 星期二
誰是台客,誰能搖滾 / 李崇禧
今日選讀李崇禧所寫的 誰是台客,誰能搖滾 。
這篇文章談的是台客這個名詞,在過去和現在的意義有何異同。主席認為"台客"這個字眼帶有歧視用意, 認同台灣的人,都是台灣的主人,硬要說這些人是客,不就是乞丐趕廟公?
如果不是一場在花蓮舉辦的搖滾音樂會因為使用台客名稱而被迫改名,社會大眾恐怕至今仍不知道,「台客」與「台客搖滾嘉年華」這兩個詞彙已經被中子創新公司申請了商標保護。這件事曝光後,該公司竟還在媒體上聲稱其並未註冊「台客」一詞,而是註冊了「台客搖滾」,這是公然說謊。智慧局網站上容易可查閱的資訊,而公然說謊的背後原因,不就是因為想要偷偷摸摸地壟斷一個原本就屬於台灣社會共有的文化詞彙嗎?
該公司總共註冊了「台客」商標十一案,「台客搖滾嘉年華」十一案,適用之商品與服務類型包羅萬象。姑且不論該公司是否真的能在三年內將台客品牌用到電腦、教育事業、飲料等百餘項商品和服務類型(依法如果公告後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則要廢止其商標權,因此有些商標註冊案將來有可能被廢止)。文化界最關心的問題則是,當音樂會也被註冊了「台客」商標後,台客的音樂風格就被壟斷了;當各種服飾也被註冊了「台客」商標後,台客的文化風格就被定義了。
這絕不符合商標法之立法目的,因為我國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幾種情形是不得註冊的。其中第二款指出:「表示商品或服務之形狀、品質、功用或其他說明者」,第三款則說:「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通用標章或名稱者」。這兩款規定可說是商標註冊要件所謂「識別性」的最核心規定。
舉例來說,如果賣牛奶的公司可以將「低脂肪」申請為商標,那別家牛奶公司就無法在其商品包裝上或廣告上說明其產品為低脂肪,因為會侵害商標權,但這符合公平競爭嗎?所以第二款禁止這樣的商標註冊;而第三款規定的意旨是,不可以將果汁申請為飲料的商標,因為,消費者會搞不清楚到底這個字眼是指商品內容還是一個商標。
台客一詞原本就是一種文化與音樂風格的展現,如果被申請了與流行文化領域相關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就會阻礙了其他業者表彰其音樂或文化與服飾的風格,違反了前述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另外,將「台客搖滾嘉年華」註冊為音樂會的商標更是不合理,因為搖滾就是一種音樂,嘉年華就是一種活動型態,台客則是一種風格,將這三個字加起來如果可以申請音樂會的商標,那就像「爵士鋼琴演奏會」被申請商標一樣荒謬,這已經涉及第三款的通用名稱問題了。
更荒謬的是中子創新公司還將「台客」商標申請到舉辦會議、座談會、討論會、學術研習會等領域,那就等於說,我們不能舉辦關於「台客」的座談會,也就是不能去討論「台客」是指什麼?
過去幾年台灣藝文界很認真地探討與詮釋「台客」的歷史文化意涵,以後根本不用討論了,因為以該公司獲得的商標保護,什麼是台客,只有他們可以界定了,別人創造的音樂或服飾風格都不能自稱台客。更離譜的是,連開會討論台客是什麼都是侵權的。這已經明顯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了!
智慧局核准這樣的商標註冊,非常不妥,應尋求亡羊補牢之道。對於不應註冊而卻註冊的商標,依法律規定,利害關係人或智慧局審查人員可以申請評定其商標無效。我認為應由智慧局自行評定其無效,因為智慧局本來就對商標註冊負有把關的責任,不可將責任推給社會大眾。此外,智慧局也應考慮依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依職權廢止該商標。
最後要強調的是,當我們在談文化創意產業時,不能只想到把創意變成商業利益,如果只有這樣的想法,智慧局可能會傾向很寬鬆地給予一個權利保護。實際上,任何新的創意都建築在前人的創意之上,如果一個創意為了商業化目的而被過度私有化了,壟斷了,那其他人因為動輒得咎,他的創意發展空間就變小了,整體而言是不利文化創意發展的。
「台客」這個例子除了有歷史文化詮釋層面的問題外,如果單純將其視為一種創意,也要讓它保留更多元的意義創造空間才對,不當的商標保護只會扼殺了台客文化各種創造發展的可能性。
延伸閱讀: 台客與支那 by 林佛兒
這篇文章談的是台客這個名詞,在過去和現在的意義有何異同。主席認為"台客"這個字眼帶有歧視用意, 認同台灣的人,都是台灣的主人,硬要說這些人是客,不就是乞丐趕廟公?
如果不是一場在花蓮舉辦的搖滾音樂會因為使用台客名稱而被迫改名,社會大眾恐怕至今仍不知道,「台客」與「台客搖滾嘉年華」這兩個詞彙已經被中子創新公司申請了商標保護。這件事曝光後,該公司竟還在媒體上聲稱其並未註冊「台客」一詞,而是註冊了「台客搖滾」,這是公然說謊。智慧局網站上容易可查閱的資訊,而公然說謊的背後原因,不就是因為想要偷偷摸摸地壟斷一個原本就屬於台灣社會共有的文化詞彙嗎?
該公司總共註冊了「台客」商標十一案,「台客搖滾嘉年華」十一案,適用之商品與服務類型包羅萬象。姑且不論該公司是否真的能在三年內將台客品牌用到電腦、教育事業、飲料等百餘項商品和服務類型(依法如果公告後三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則要廢止其商標權,因此有些商標註冊案將來有可能被廢止)。文化界最關心的問題則是,當音樂會也被註冊了「台客」商標後,台客的音樂風格就被壟斷了;當各種服飾也被註冊了「台客」商標後,台客的文化風格就被定義了。
這絕不符合商標法之立法目的,因為我國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幾種情形是不得註冊的。其中第二款指出:「表示商品或服務之形狀、品質、功用或其他說明者」,第三款則說:「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通用標章或名稱者」。這兩款規定可說是商標註冊要件所謂「識別性」的最核心規定。
舉例來說,如果賣牛奶的公司可以將「低脂肪」申請為商標,那別家牛奶公司就無法在其商品包裝上或廣告上說明其產品為低脂肪,因為會侵害商標權,但這符合公平競爭嗎?所以第二款禁止這樣的商標註冊;而第三款規定的意旨是,不可以將果汁申請為飲料的商標,因為,消費者會搞不清楚到底這個字眼是指商品內容還是一個商標。
台客一詞原本就是一種文化與音樂風格的展現,如果被申請了與流行文化領域相關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就會阻礙了其他業者表彰其音樂或文化與服飾的風格,違反了前述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另外,將「台客搖滾嘉年華」註冊為音樂會的商標更是不合理,因為搖滾就是一種音樂,嘉年華就是一種活動型態,台客則是一種風格,將這三個字加起來如果可以申請音樂會的商標,那就像「爵士鋼琴演奏會」被申請商標一樣荒謬,這已經涉及第三款的通用名稱問題了。
更荒謬的是中子創新公司還將「台客」商標申請到舉辦會議、座談會、討論會、學術研習會等領域,那就等於說,我們不能舉辦關於「台客」的座談會,也就是不能去討論「台客」是指什麼?
過去幾年台灣藝文界很認真地探討與詮釋「台客」的歷史文化意涵,以後根本不用討論了,因為以該公司獲得的商標保護,什麼是台客,只有他們可以界定了,別人創造的音樂或服飾風格都不能自稱台客。更離譜的是,連開會討論台客是什麼都是侵權的。這已經明顯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了!
智慧局核准這樣的商標註冊,非常不妥,應尋求亡羊補牢之道。對於不應註冊而卻註冊的商標,依法律規定,利害關係人或智慧局審查人員可以申請評定其商標無效。我認為應由智慧局自行評定其無效,因為智慧局本來就對商標註冊負有把關的責任,不可將責任推給社會大眾。此外,智慧局也應考慮依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依職權廢止該商標。
最後要強調的是,當我們在談文化創意產業時,不能只想到把創意變成商業利益,如果只有這樣的想法,智慧局可能會傾向很寬鬆地給予一個權利保護。實際上,任何新的創意都建築在前人的創意之上,如果一個創意為了商業化目的而被過度私有化了,壟斷了,那其他人因為動輒得咎,他的創意發展空間就變小了,整體而言是不利文化創意發展的。
「台客」這個例子除了有歷史文化詮釋層面的問題外,如果單純將其視為一種創意,也要讓它保留更多元的意義創造空間才對,不當的商標保護只會扼殺了台客文化各種創造發展的可能性。
延伸閱讀: 台客與支那 by 林佛兒
2007年8月20日 星期一
政黨惡鬥和中間選民
本文部分內容,引用ESIR和阿魯巴的發言,特此致謝。
惡鬥如何開始?
這是長遠的故事,發生在台灣。但是,很多台灣人並不自覺到自己是故事的主角。
分階段做說明:
階段一:一群安天樂命勤奮打拼的農工台灣老百姓,正在努力的工作。
階段二:不懷好意的偽中人士,告訴另一群善意天真的台灣老百姓:那些正在工作的農人工人,
都是一些沒有知識,生活習慣差,而且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會使用暴力的人。
階段三:不懷好意的偽中份子,時常有意無意就去壓迫挑逗激怒農工台灣老百姓。農工台灣
老百姓無法忍受,放下手邊工作示威抗議,過程激烈。
階段四:不懷好意的偽中人士,告訴另一群善意天真的台灣老百姓:你們看,說的沒錯吧,
那些都是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會使用暴力,沒水準的一群人。
階段五:台灣農工百姓聽到偽中人士冷言冷語的批評,更加氣憤不止,破口大罵。善意天真的台灣
老百姓,開始產生刻板印象,認為:只要是站在台灣農工老百姓同一路線的人,全都是脾氣暴躁,
動不動就會使用暴力,沒水準的一群人。
階段六:偽中人士適時加強階段五的「刻板印象」,說:我們都是理性有水準的「中間選民」。
善意天真的台灣老百姓漸漸成為台灣現在的無知「中間選民」,中間無底洞路線成形。
以統計學的觀點來看,沒有政黨傾向的隱性中間選民確實是大多數,但可悲的是,
台灣的中間選民大多是被媒體疲勞轟炸洗腦後的無知選民。
可塑性高的軟性中間選民,可能不會去看政治色彩濃厚的政論節目「全民亂講」,
卻會看「全民大悶溝」;天真無邪的青少年族群,可能不喜歡看政治綜藝論壇「脫線雙嬌」,
但是會看「康(M)C來了」。
軟性的中間選民,不會在意政治發生了什麼事,只知道政黨在惡鬥,至於誰對誰錯,
無關緊要。因此,以下的演變過程,說明政治藍綠之間越亂越惡鬥,對國民黨越有利:
階段一:藍綠之間惡鬥,引起人民反感。
階段二:「不懂政治」的軟性中間綜藝媒體節目,有意無意陶侃政黨之間的惡鬥。
階段三:藍綠政黨惡鬥攤牌的關鍵期間,「不懂政治」的主持明星,站台表態支持藍營。
階段四:長期收看節目的軟性中間選民,開始往藍營靠攏。
以上的演變階段,可從施明德「反貪腐倒扁」的百萬紅軍運動,一一應驗:
一些平常「不懂政治」的草莓族,竟然一夕之間全都義憤填膺的高喊「反貪腐」。
藍營的政治人物,或許沒有那麼聰明知道台灣的中間路線是無底洞路線,但是
一貫堅定立場的厚顏無恥,救了他們。
政黨一路惡鬥下來,我們可以看到:只有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往中間路線靠攏釋出善意,
卻從來沒有藍營的政治人物往中間路線前進,依舊癱瘓國會運作,黨產依然完封不動,
清廉陽光法案仍然不見陽光,口口聲聲依然自詡「清廉改革」。
統藍媒體的報導自始自終尖酸偏頗,而一些擁抱中間路線的民進黨政治人物,只不過是
借題發揮的炒作題材。
惡鬥的戰鬥編組:
黨政軍+媒體+中國共產黨
國民黨利用立法院的多數席次,已經成功的將五權憲法中的監察權排除,
並且牽制行政權,以憲政體制變成立法權獨大,另外利用軍公體系過去黨國不分,忠黨才有好處的特性,
使民進黨的政策難以推行,塑造民進黨政府治國無方,又無法保護人民的印象。
近來群眾運動中,對待不同陣營的執法差異,以及政治高度相關的司法審判,都能看到黨政軍勢力刻意
效命國民黨的現象。
媒體: 負責宣傳,利用疲勞轟炸的方式或明或暗灌輸政治宣傳,並且以抹黑爆料方式,攻擊異己,保護同志。
中國共產黨: 以資金援助親中媒體及親中勢力(例如黑道), 和所謂的"第五縱隊"裏應外合。
惡鬥的慣用手法:
看似有理,其實荒誕,以下是偽中間路線常用的專業術語: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恐怖」:這是源自國民黨前主席蔣經國名言「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恐怖」,
所衍生出的變種病毒名言,現在已是已經在野的國民黨貪污官吏最好的護身名言。
「殺人比強盜更恐怖」,「放火比偷東西更恐怖」,全都是無俚頭的荒誕類比。兩個「有害的」,
永遠也比不出一個「有益的」,一堆厚顏無恥的人還敢大聲的拿這句話來批東評西,甚至還有檢察
官依這句話來起訴負責「南科減震工程」的官員貪污。荒唐之至!
「拼外交,拼台灣主權,不如拼民生經濟,看,又有人燒碳自殺」:這是另一種無知的論述。政府
有不同的行政部門,外交部拼外交,內政部拼民生經濟,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負責輔導照顧弱勢家
庭,相互之間根本就不會排擠互斥。偽中間人士竟一副道貌盎然,憂國憂民的再三引述。
無知之至!
「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朱高正名言。胡說八道也可以變成所有人口中的,言之成理。
「政治是最清廉的服務」,為何不效法陳定南的精神。
「爛頻果理論」:另一個荒誕無俚頭的理論,去水果攤誰挑「爛蘋果」,當然是去挑「好蘋果」。
「好蘋果理論」不用,卻偏好「爛蘋果理論」,爛人,才會有的爛悲觀想法。
偽中間路線的新聞傳播術語,雖然千奇百怪,層出不窮。但大致上都是以上面幾個專業術語相互交 叉繁殖變種來產生,稍加留意應該可以避免被煽惑。
偽中,間,路線。說文解字:
偽中:內外人格皆不屬於實質中國人,於家於國皆附屬於台灣,卻偽稱自己是中國人。
間:四聲音「濺」,故意挑撥分離之意。
路線:立場。
如何破解惡鬥戰術?
其實泛藍最常見的手法是反質疑、比爛和模糊訴求
所謂反質疑也就是質疑別人對他們的質疑
像是蔡守訓的判決書中,對侯寬仁筆錄的質疑就是一例
而比爛方面。就是先各打五十大板,強調天下烏鴉一般黑,再來宣揚自己的主張。
泛藍辯論模式一般是以反質疑先行,之後搭配比爛和模糊訴求
如果各位仔細觀察,會發覺泛藍在論述的時候很少為自己的立場做說明
都是一再質疑別人的論述,等別人論述完了再用比爛和模糊訴求來模糊焦點
所以當你跟泛藍網友辯論時,謹記不要一直敘述自己的觀點
而要質疑他的論點,等他做完說明再用嚴謹的邏輯去戳破
如果他想模糊焦點,要記得拉回來(質疑他為何發言離題)
這樣你才能掌握主導權,而不是被他牽著走
惡鬥如何開始?
這是長遠的故事,發生在台灣。但是,很多台灣人並不自覺到自己是故事的主角。
分階段做說明:
階段一:一群安天樂命勤奮打拼的農工台灣老百姓,正在努力的工作。
階段二:不懷好意的偽中人士,告訴另一群善意天真的台灣老百姓:那些正在工作的農人工人,
都是一些沒有知識,生活習慣差,而且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會使用暴力的人。
階段三:不懷好意的偽中份子,時常有意無意就去壓迫挑逗激怒農工台灣老百姓。農工台灣
老百姓無法忍受,放下手邊工作示威抗議,過程激烈。
階段四:不懷好意的偽中人士,告訴另一群善意天真的台灣老百姓:你們看,說的沒錯吧,
那些都是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會使用暴力,沒水準的一群人。
階段五:台灣農工百姓聽到偽中人士冷言冷語的批評,更加氣憤不止,破口大罵。善意天真的台灣
老百姓,開始產生刻板印象,認為:只要是站在台灣農工老百姓同一路線的人,全都是脾氣暴躁,
動不動就會使用暴力,沒水準的一群人。
階段六:偽中人士適時加強階段五的「刻板印象」,說:我們都是理性有水準的「中間選民」。
善意天真的台灣老百姓漸漸成為台灣現在的無知「中間選民」,中間無底洞路線成形。
以統計學的觀點來看,沒有政黨傾向的隱性中間選民確實是大多數,但可悲的是,
台灣的中間選民大多是被媒體疲勞轟炸洗腦後的無知選民。
可塑性高的軟性中間選民,可能不會去看政治色彩濃厚的政論節目「全民亂講」,
卻會看「全民大悶溝」;天真無邪的青少年族群,可能不喜歡看政治綜藝論壇「脫線雙嬌」,
但是會看「康(M)C來了」。
軟性的中間選民,不會在意政治發生了什麼事,只知道政黨在惡鬥,至於誰對誰錯,
無關緊要。因此,以下的演變過程,說明政治藍綠之間越亂越惡鬥,對國民黨越有利:
階段一:藍綠之間惡鬥,引起人民反感。
階段二:「不懂政治」的軟性中間綜藝媒體節目,有意無意陶侃政黨之間的惡鬥。
階段三:藍綠政黨惡鬥攤牌的關鍵期間,「不懂政治」的主持明星,站台表態支持藍營。
階段四:長期收看節目的軟性中間選民,開始往藍營靠攏。
以上的演變階段,可從施明德「反貪腐倒扁」的百萬紅軍運動,一一應驗:
一些平常「不懂政治」的草莓族,竟然一夕之間全都義憤填膺的高喊「反貪腐」。
藍營的政治人物,或許沒有那麼聰明知道台灣的中間路線是無底洞路線,但是
一貫堅定立場的厚顏無恥,救了他們。
政黨一路惡鬥下來,我們可以看到:只有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往中間路線靠攏釋出善意,
卻從來沒有藍營的政治人物往中間路線前進,依舊癱瘓國會運作,黨產依然完封不動,
清廉陽光法案仍然不見陽光,口口聲聲依然自詡「清廉改革」。
統藍媒體的報導自始自終尖酸偏頗,而一些擁抱中間路線的民進黨政治人物,只不過是
借題發揮的炒作題材。
惡鬥的戰鬥編組:
黨政軍+媒體+中國共產黨
國民黨利用立法院的多數席次,已經成功的將五權憲法中的監察權排除,
並且牽制行政權,以憲政體制變成立法權獨大,另外利用軍公體系過去黨國不分,忠黨才有好處的特性,
使民進黨的政策難以推行,塑造民進黨政府治國無方,又無法保護人民的印象。
近來群眾運動中,對待不同陣營的執法差異,以及政治高度相關的司法審判,都能看到黨政軍勢力刻意
效命國民黨的現象。
媒體: 負責宣傳,利用疲勞轟炸的方式或明或暗灌輸政治宣傳,並且以抹黑爆料方式,攻擊異己,保護同志。
中國共產黨: 以資金援助親中媒體及親中勢力(例如黑道), 和所謂的"第五縱隊"裏應外合。
惡鬥的慣用手法:
看似有理,其實荒誕,以下是偽中間路線常用的專業術語: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恐怖」:這是源自國民黨前主席蔣經國名言「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恐怖」,
所衍生出的變種病毒名言,現在已是已經在野的國民黨貪污官吏最好的護身名言。
「殺人比強盜更恐怖」,「放火比偷東西更恐怖」,全都是無俚頭的荒誕類比。兩個「有害的」,
永遠也比不出一個「有益的」,一堆厚顏無恥的人還敢大聲的拿這句話來批東評西,甚至還有檢察
官依這句話來起訴負責「南科減震工程」的官員貪污。荒唐之至!
「拼外交,拼台灣主權,不如拼民生經濟,看,又有人燒碳自殺」:這是另一種無知的論述。政府
有不同的行政部門,外交部拼外交,內政部拼民生經濟,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負責輔導照顧弱勢家
庭,相互之間根本就不會排擠互斥。偽中間人士竟一副道貌盎然,憂國憂民的再三引述。
無知之至!
「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朱高正名言。胡說八道也可以變成所有人口中的,言之成理。
「政治是最清廉的服務」,為何不效法陳定南的精神。
「爛頻果理論」:另一個荒誕無俚頭的理論,去水果攤誰挑「爛蘋果」,當然是去挑「好蘋果」。
「好蘋果理論」不用,卻偏好「爛蘋果理論」,爛人,才會有的爛悲觀想法。
偽中間路線的新聞傳播術語,雖然千奇百怪,層出不窮。但大致上都是以上面幾個專業術語相互交 叉繁殖變種來產生,稍加留意應該可以避免被煽惑。
偽中,間,路線。說文解字:
偽中:內外人格皆不屬於實質中國人,於家於國皆附屬於台灣,卻偽稱自己是中國人。
間:四聲音「濺」,故意挑撥分離之意。
路線:立場。
如何破解惡鬥戰術?
其實泛藍最常見的手法是反質疑、比爛和模糊訴求
所謂反質疑也就是質疑別人對他們的質疑
像是蔡守訓的判決書中,對侯寬仁筆錄的質疑就是一例
而比爛方面。就是先各打五十大板,強調天下烏鴉一般黑,再來宣揚自己的主張。
泛藍辯論模式一般是以反質疑先行,之後搭配比爛和模糊訴求
如果各位仔細觀察,會發覺泛藍在論述的時候很少為自己的立場做說明
都是一再質疑別人的論述,等別人論述完了再用比爛和模糊訴求來模糊焦點
所以當你跟泛藍網友辯論時,謹記不要一直敘述自己的觀點
而要質疑他的論點,等他做完說明再用嚴謹的邏輯去戳破
如果他想模糊焦點,要記得拉回來(質疑他為何發言離題)
這樣你才能掌握主導權,而不是被他牽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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